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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FT中文网
作者:让-路易•贝法
世界经济与金融市场最近发生的变化,标志着过去10年左右建立起来的当前金融资本主义标准模式的终结。在这种模式中,金融稳定性主要基于金融行业的自我监管,由金融行业自行评估其金融创新产生的风险。
此外,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联系,关键在于足够的股东投资回报,股东会通过让股价下跌惩罚拙劣的管理,让公司沦入被收购的境地。分派给政府的唯一职能,是保证公司之间和国家之间资本的自由流通。过去20年中,由于其它经济模式纷纷失败,舆论开始接受了这种金融资本主义模式。如今,政府与工会都将利润视为评估公司成效的最适标准。这种模式目前遇到三大危机,这些危机都指向了政府与市场间关系的变化。
第一个危机关乎政府向经济领域的回归,这种回归虽然是悄然进行的,但意义重大。5个最富裕国家(以国内生产总值计)中的3个已经成为实际上的新重商主义者,眼光盯着贸易顺差。中国人为地将人民币汇率控制在低水平,以增加贸易顺差,降低相对于竞争国的生产成本。日本追求以政府为导向的政策,以巩固自己在高科技市场中的地位。最后是程度较轻一些的德国。该国正在进行改革,以恢复其工业竞争力。另外,能获得自然资源(特别是石油与天然气)的国家,不仅将收入作为国际政策的工具,也将其作为国际政策的目标。贸易顺差确实实现了,说明各国政府有能力通过主权财富基金收购大量外国资产。由此产生的问题不是经济方面的,而是政治方面的。各国政府可以将技术转让或者对战略性国家资产的控制作为一种手段,提高自己在国际事务中讨价还价的实力。
第二个变化与公司所有权有关。这里应该提到三个转变。第一个转变是积极股东的崛起,他们拥有大量股权,目的是对管理层施加强大影响力。第二个转变涉及维权股东及其对短期收益的追求,这导致一些决策不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第三个转变与杠杆收购有关,杠杆收购将经理人与股东的利益密切联系起来,同时利用了能轻松取得信贷的局势。
这些权力分配上的变化引发了一些问题: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如何?公司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保护自己不遭到恶意收购或爬行收购 应该以何种形式、何等频率向股东提供会计信息?
正如欧洲的情况所表明的那样,公司所有权尚未找到新的平衡——在收购指令和用“一股一权”(one share/one vote)取代多重投票权方面,欧洲还没有取得一致。监管机构加强对爬行收购的监管的愿望非常明显。这些趋势存在风险:通过让公司解体、或者避免承担风险,某个股东可以在损害其它股东利益和有悖于公司最高利益的情况下,追求投机目标或自己感兴趣的目标。
第三个危机可以动摇金融市场。与互联网泡沫不同,这个危机的根源不是非理性行为,而是复杂化和非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金融创新产生的新风险,留给了人们认为只有它才能了解其工具的行业。这个危机说明了实体经济要负担的成本与高效自我监管体制的欠缺。
所有这些风险都要求金融市场运作与政府监管行为之间形成一种新的关系。民主政府将不得不长期与利用金融市场机制达到政治目标的、不那么民主的经济体打交道。每个主权投资者都必须阐明自己的意图、界定自己的行为准则。同时,各国政府也必须更详细地界定自己认为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
公司所有权的变化也要求提高透明度,防范有违商业伦理的行为发生,如爬行收购和损害公司长期利益的投机性战略。董事会确定解决办法、满足股东不同利益的作用必须加强。在满足股东利益的同时,应当顾及鼓励长期战略的公司治理。最后,监管机构应该监督整个金融市场,评估系统风险,消除有疑问的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同时要把躲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参与者纳入监管范围。
各国政府如何处理这些危机,取决于各自的国家利益。这些问题在欧洲难以处理,因为欧洲国家的回应将会千差万别。我们也许会看到各种模式同时并存的景象,这些模式根据政府干预金融市场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不过,并存与兼容之间,还相差甚远。
译者/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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